河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精准施策,水污染治理显成效
河北省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,因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,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。这一荣誉不仅是对河北省近年来持续深化河湖管理保护、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工作的充分肯定,更彰显了“河湖长制”这一制度创新在改善水生态环境、推动绿色发展中的强大生命力。
河北省地处华北平原,水资源匮乏,水环境压力长期存在。为破解水污染治理难题,河北省委、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抓手。全省建立起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,近5万名河湖长上岗履职,实现了对全省所有河流、湖泊、水库等水域的网格化、全覆盖管理。各级河湖长切实担负起“管、治、保”三位一体的责任,形成了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。
在水污染治理方面,河北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打出了一套精准有力的“组合拳”:
- 强化源头管控,严控污染物排放。 以工业、农业、生活三大源头为重点,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,严格环境准入标准,依法关停取缔“散乱污”企业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推广科学施肥和绿色防控技术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,完善城乡污水收集管网,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。
- 实施系统治理,推进河流生态修复。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统筹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。大力实施生态补水工程,引调外来水,利用再生水,有效保障河湖生态基流。开展河道清淤疏浚、岸线整治、湿地恢复等工程,提升河湖自净能力和生态功能。白洋淀、衡水湖等重点湖泊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。
- 创新监管机制,提升治理效能。 充分运用卫星遥感、无人机巡查、在线监测、大数据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,构建“天、空、地、人”一体化立体监控网络,实现对河湖状况的动态监控和智能分析。建立健全跨区域、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,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,严厉打击非法排污、非法采砂、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。
- 发动社会参与,凝聚治水合力。 广泛宣传河湖保护知识,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,聘请“民间河长”“企业河长”,发展志愿者队伍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、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。
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,河北省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。主要河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,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,近岸海域水质稳中向好,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显著增强。此次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,是对河北省河湖长制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,也为下一步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。
河北省将以此次督查激励为新的起点,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持续深化河湖长制,着力解决水环境治理中的深层次矛盾,巩固提升治理成果,努力建设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、人和”的幸福河湖,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河北力量。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shpmbp.com/product/7.html
更新时间:2026-03-07 15:54:10